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
2017-05-04 08:49:43
编辑:唐建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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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场党委、乡镇人民政府,各驻村工作队:
根据省扶贫办的安排和要求(湘扶办发〔2016〕97号),结合各贫困村申报的项目计划与精准脱贫的实际需要,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,现将我县2017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下达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此次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524万元,共安排光伏电站建设10个村400万元,占76.33%;安排生产发展种养业项目5个村32万元,占6.11%,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村29万元,占5.53%;安排全县贫困人口疾病保险(特惠保)28.38万元,占5.42%;安排电商扶贫点建设19万元,占3.63%;安排实用技术培训15.62万元,占2.98%。
二、此次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项目建设,共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7945户,扶持贫困人口47229人,其中直接帮扶2012户,扶持人口5946人。
三、请各乡镇场党委、乡镇人民政府,各驻村工作队认真按照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要求,督促和指导贫困村、贫困户制定好项目实施具体工作方案,并对照方案切实抓好落实。确保专款专用,确保项目早日实施,顺利完成。
附件:1.东安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
2.东安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
东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
2017年4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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